色光和增白強度的檢驗方法
色光和增白強度是熒光增白劑產品是重要檢驗項目,是通過打樣的方法來檢驗試樣與標樣之間的符合程度,從而評定試樣是否符合標準規定或用戶的要求。
打樣的方法即稱取一定質量的標樣和試樣,加水稀釋到一定體積,然后取規定體積的稀釋液并加入必要的染色助劑配成染浴,在一定條件下對纖維或織物染色,染色完畢取出染樣,干燥后進行色光和增白強度的評定。
如果需要的話,用染色的方法幾乎可以對所有熒光增白劑進行色光和增白強度的測定。但主要用于塑料上的熒光增白劑,因為此類熒光增白劑為水不溶性,不含有分散劑等,不能直接均勻地分散在水中,這樣配制染液時就比較麻煩,需要先將它制成均勻分散液以后再配制染液進行染色。
檢驗色光和增白強度時應注意的問題
為使標樣和試樣染色條件能夠保持一致并獲得均勻的染色效果,保證評定結果的準確可靠,在進行熒光增白劑色光和增白強度的測定應特別注意以下幾點:
1、測定熒光增白劑色光和增白強度時,染色深度既要滿足分檔清晰適宜目測色光、強度的要求,又要考慮到適當降低稱樣的相對誤差。
2、檢驗色光和增白強度時,標準樣品應染三個不通過深度的染樣。
3、染色測定時所使用的染色設備、天平以及玻璃儀器等均應定期由指定的計量單位進行計量檢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4、同一次染色測定中必須使用同一批次的紗線或織物,所用染缸的形狀、材料及厚度也必須一致。
5、裝有標樣和試樣染液的染缸,必須放在同一加熱浴中染色。
6、手工染色時,各染缸的攪動程度應保持一致。
7、染色前各纖維或織物應做標記,然后順序入染,染畢也應按照相同的順序和時間間隔取出染樣,以保證相同的染色時間。
8、染色過程中應注意染液的體積。
9、為了減小誤差,一般采用浸染,而不采用軋染。
10、染色結束后,染樣按規定的后處理方法處理,然后將染樣懸于無害氣體流通處晾干。
11、干燥后的染樣應放置一段時間,待色光穩定后再進行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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